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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镇江市公安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9-17 15: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并于2月19日进行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例会、情况报告、整改督办等工作机制,召开党委会、调度会、推进会,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会商整改重点、部署相关任务,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动态掌握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任务蹄疾步稳、落地见效。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打击电诈犯罪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全民反诈”工作格局,牵头召开市相关工作机制全体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与供电、医疗、通讯、金融等行业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推动协同共治。开展“2025全民反诈”集中宣防登门行动,打造反诈宣传阵地,创新挖掘短视频、“熊醋醋”系列连环画、AI数字人等宣传渠道。

二是压实派出所预警工作,针对预警处置过程中常见问题,每周分析提示并督促整改。2025年以来,实现预后被骗“零”发生。提升民警反诈工作能力,组织预警劝阻、资金追踪、反诈宣传等培训7场,130余人参训。相继开设申诉处置规范、涉“虚拟币”案件侦办等专题培训。

三是完善涉诈资金查询、止付、冻结工作流程,安排专人每日对全市涉诈资金账户进行监督。规范涉诈资金返还工作,对50万以上资金返还进行挂牌督办。

2.关于“青少年禁毒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依托市禁毒教育基地,分批次邀请中高专院校学生进基地接受禁毒教育,已安排30余场。组建禁毒宣讲团队,走进江科大、江苏大学等院校开展禁毒专题宣讲,已开展4场讲座、2场禁毒主题活动。组建“禁毒高校联盟”,开展“6·26”禁毒活动,邀请高校学生参与,提升禁毒意识。

3.关于“失驾人员排查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失驾人员开展精准研判、布控拦截。2025年以来,共发布查控指令14期,预警2387辆次;查处无证、吊销、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和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3515起。

4.关于“取保候审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起底在我市执行的取保候审人员,指导各辖市、分局落实取保候审人员社区管理规定,建立“一人一档”,全部纳入重点人员社区管控,并按照管控类别,开展定期走访和现实表现采集,全面掌握取保候审人员动态情况。

5.关于“交通处罚过多问题相对突出”问题的整改

坚持严格规范与暖心服务相结合,出台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2025年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对全市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提醒告知,不予处罚。“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处罚同比下降47.3%。

6.关于“执法监督力度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加强对执法办案情况全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加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实现整治闭环。

二是组织接处警民辅警开展工作标准、处置技巧等专项培训,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范围、拍摄要点、拍摄时长等方面,全方位开展针对性培训, 全面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

三是建立全市整体工作数据分析和重点警情案件处置情况研判点评机制,及时发现民警在行业场所日常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民警治安管理行为。

四是制定110接处警工作指引《处警单位篇》“口袋式”白皮书,编辑20余个常见疑难复杂、重大敏感警情现场处置基本流程,指导接处警单位、民警规范接处警执法行为。

7.关于“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问题的整改

开展刑事“挂案”专项评查,组织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对全市80件刑事“挂案”开展专项评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定期组织受立案数据跟踪预警、超期受立案专项评查,制发执法建议书2份。

8.关于“存在随意执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巡察反馈交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复盘分析,并举一反三,建立“周复盘、月研判”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2025年以来,开展研判提示5次。

二是搭建数据模型,加强对执法异常数据的智能监管。2025年以来,精准发布执法工作情况、预警提示共计10份。

三是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络,对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征询、听取检察机关意见。

9.关于“实际管理市保安公司”问题的整改

市保安公司股权已整体划转至交通产业集团,并已全面完成权属移交工作。

10.关于“向企业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涉企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将辅警经费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并足额保障到位。

11.关于“存在自然人代持国有股份”问题的整改

已依法终止相关代持协议,正按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待股权变更后,由市保安公司依法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12.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市保安公司的人、财、物等已全面移交至交通产业集团。由交通产业集团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化运营,全面执行“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

13.关于“关键岗位监督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针对新提拔干部、岗位调整干部、受处分民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从严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是严肃查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副处职以上干部为重点,组织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关键岗位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14.关于“纪法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在2025年度7期警衔晋升训练班中,组织500余名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执法细则、基本级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班6期,持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选取内部违纪违法案件,编印两期《以案释纪》,组织全警学习讨论。

15.关于“专责监督穿透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督促推动嵌入式监督落地见效。内设纪检机构贯彻落实《镇江市公安局内设纪检机构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开展工作。

16.关于“冻结资金返还失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涉诈资金查询、止付、冻结、返还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明确办案单位主体责任,针对文书格式以及对非原路返还资金进行重点审核。

二是设置专职审计员,每日对国家反诈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复核,对平台数据查询情况进行抽查,杜绝违规查询。

三是完善公章保管、前置审批、用章管理“双校验”制度,做到依规用章。

17.关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督促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日常工作制度。

18.关于“作风建设仍需优化”问题的整改

全面叫停全市公安系统综合业务考核。严格公众号运维管理,注销“镇江市公安局”“镇江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等11个功能性不强、更新频率不高的微信公众号。

19.关于“财政检查整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财政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20.关于“扣押款上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警银通”系统运用,扣押款线上缴纳实现全市覆盖。与市财政部门对接,将暂扣案款直接转入案款账户,简化涉案款项缴纳流程。

二是组织全市公安法制部门成员对含涉案财物刑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常态化开展扣押案款监督检查。

21.关于“罚没物变价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涉案江砂处置规程》,做到江砂处置一律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拍卖、第三方评估、全程录像。

22.关于“案款账户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拟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案款存放银行。

23.关于“警银合作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定期核对费用履行金额,及时将到位的合作费用和资产按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对共建费用单独核算,实现明细账可查。

24.关于“成本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发《关于对政府投资科技信息化项目开展前置审核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信息化项目建设前置审核。

25.关于“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镇江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绩效和质效评估相关内容。

26.关于“部分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句容市看守所、扬中市看守所完成“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平台全市统一运用,进一步提升使用效率。

二是构建建设、使用、运维等多维度的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前期预评估、中期跟踪评估、竣工后综合评估环节,建立健全科技信息化项目评价机制。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警力警情统筹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选优配强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职级晋升政策向派出所倾斜,持续推动警力向派出所下沉。

二是推动县级以上刑侦部门直接侦办案件,对派出所办案工作实行动态监测,推动派出所工作重心回归主防主业。

三是深化110与12345“双号”联动,流转非警务警情1701起。会同市市域治理中心联合出台《关于110非警务警情规范导入“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在线流转涉及婚恋、邻里、物业等警情5018起,减轻派出所接处警压力。

四是完善接处警监管机制,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刚性落实接处警工作规范。

2.关于“干部管理偏宽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队伍建设例会3次,深入排查、分析研判队伍突出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彻落实上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会部署要求,开展“三个规定”政策文件专题宣讲。

二是聚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容风纪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查纠民辅警纪律作风问题。

3.关于“巡察整改长效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民警纪律作风建设,聚焦办案场所管理、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视频巡查。加强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管控。

二是加强辅警监督管理,理顺辅警党组织架构,推进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市公安局。严格执行《警务辅助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试行)》审批流程,加强辅警离职管理。

4.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市保安公司股权整体划转至交通产业集团,并已全面完成权属移交工作。

二是修订《镇江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镇江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着力规范采购行为。

三是推动责任单位规范“警银通”系统运用,目前已实现全市覆盖;部署开展并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项审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深挖根源、触类旁通,把整改实践中的有效举措和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持续完善相关领域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成果转化运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履行职能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与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衔接起来,将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958208。

中共镇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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