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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手机后盗刷微信零钱,崔某被行拘!

来源:丹阳公安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1-08 15:12

近日,丹阳市民袁女士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解民忧 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至丹阳市公安局陵口派出所,对民警孙洋洋为其找回丢失手机并快速侦破微信零钱被盗刷案表达诚挚谢意。

时间回到数日前,袁女士至陵口派出所报案称:当日8时许,其驾驶电动车途经陵口镇某路段时因路面颠簸导致手机遗失。察觉手机不见后,其匆忙折返寻找,却未能找到。当日上午10时许,袁女士重新购买手机并补办手机卡,发现微信零钱被人分6次共盗刷1900余元。值班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相关工作。经调查,1900余元的微信支付消费均发生在陵口镇一超市中。民警立即至该超市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嫌疑人崔某。

其后,陵口派出所在该镇一公司宿舍将盗窃嫌疑人崔某抓获,成功找回袁女士丢失的手机。后经查明,崔某捡到手机后通过解锁手机打开他人微信付款码,盗取微信内余额并购买了价值1900余元的商品。后崔某积极赔偿袁女士损失并取得袁女士谅解,因行为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手机作为移动支付终端,承载着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双重功能。建议广大市民设置手机解锁密码,同时避免使用连续数字或生日等简单组合。如遇手机被盗或不慎遗失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运营商挂失手机卡,并通过亲友手机登录微信等方式冻结账户。

2、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且法律将盗刷他人电子钱包行为定性为盗窃。呼吁广大市民传承“拾金不昧”传统美德,若发现他人遗失物品,可通过公安机关联系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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