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政治部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等。

党风廉政室

负责党纪政纪警纪条规学习贯彻、党风教育和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

警务保障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基建、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等。

审计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审计工作。